本篇要點
- 癸水生辰月有根,月干壬水劫財生扶,別無同黨,這一派判身弱。
- 關鍵在力量:劫財坐月令,力量比日主大。
- 寅卯辰三會東方木為食傷局,而卯木又跑到日支坐下,三會順序錯位。
- 理法:劫財想要的東西跑去別人家裏,機會一來就會被劫走。
- 同一個結構,甲午年只是動了念頭,乙未年才形成事實。
旺衰與格局:先看清誰的力量大
癸水生在辰月有根,月干壬水劫財生扶,此外別無同黨,這一派判身弱格。
這一造的要點在天干:年月兩干透出的是劫財見財。這一派給的第一條判據是位置——年月為早,所以首先透出來的是婚姻方面的問題。
力量對比才是關鍵
年干丙火財星坐下是寅木,月干壬水劫財坐下是辰(水庫),日主癸水坐下是卯木食神。劫財坐在月令,力量比日主癸水大——這一句是後面全部結論的起點。
為甚麼判「婚姻必有離婚這件事情發生」
四步推演
這一派的推演有四步,每一步都落在具體的位置與力量上。
- 地支年月日構成寅卯辰三會東方木,是食傷局;食神為快樂之神。
- 月干壬水劫財去生助三會食傷局,使這個局的力量更大;食神再去生年上的丙火財星。
- 但局中的卯木跑到了日干坐下,寅卯辰三會的順序錯位——這一派讀作:劫財想要的東西,卻跑去了別人的家裏。
- 劫財的力量又大於日主,所以機會一出現,劫財一定會把財星劫走。
四步合起來,這一派給出的結論是:此命主的婚姻必有離婚事情發生。它另記了一條:壬水生三會食傷局,而年月為早,說明劫財與年上財星之前就認識,或者之前是戀人關係。
這一條與比肩與劫財怎麼用裏的判據同源:劫財見財即劫,區別在於這裏用三會的順序錯位給出了更具體的路徑。
甲午年:看似離婚之年,為甚麼沒離成
乙未大運的甲午年,看起來條件齊了:甲剋戊是傷官見官,午破卯是妻宮被破,財耗食神,妻星旺而破了妻宮。
但這一派沒有就此收尾,它繼續看鏈條的另一頭:甲木傷官去生了丙火財星,丙又生官——甲木生的是年上的財星。落到現實,就是父母不同意離婚;再看力量,甲木傷官無力。於是結論變成:命主雖有離婚之意,但無法形成事實。
乙未年:事情為甚麼落在這兩年
到了乙未年,傷官不制官,命主心理上已經沒有甲午年那麼煩躁,離婚的念頭也淡了。可同一年的結構變了:未為木庫,未運又逢未年,木庫一到,寅卯兩木雙雙入庫。
這一派把這一年的結果記為:配偶離家出走,之後得到消息已經去世。
這一條只作記錄:原文在這裏給出的是一個具體的人事結果。命盤不能用來判斷生死,本站照錄原文的推理路徑與結論,只作案例記錄,不採納為對任何人的判斷。
一劫兩用:這一例能帶走甚麼
- 同一個結構要讀兩次:先讀它暴露了甚麼,再讀它在具體流年裏能推到哪一步。
- 順序錯位是一條獨立的判據:三會、三合裏的字跑到別的柱位,含義就變了。
- 下結論之前要看有沒有反向的鏈條:甲午年的離婚被父母與傷官無力擋住了。
- 同一個大運裏兩年給出不同結果,差別往往在一個字的到位與否(未運逢未年,木庫到)。
一劫兩用的常見誤解
常見誤解
劫財見財一定婚變嗎?
這一派在這一例裏給了完整鏈條:位置(年月為早)、力量(劫財大於日主)、順序(三會錯位)。只說一句劫財見財,是把三步推演壓成了結論。
為甚麼同一個大運裏兩年結果不同?
甲午年有反向的鏈條把結果擋住(傷官生財、財生官、父母不同意、傷官無力);乙未年木庫到位,結構變了。判斷要看當年實際動了哪些字。
案例裏關於生死的記錄能遷移嗎?
不能。那是對具體人事的記錄,不構成判斷依據。可遷移的是推理順序與判據。